证券代码:688339 证券简称:亿华通 公告编号:2023-004
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持股 5%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%以下的
(资料图)
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 “公司”)实
施公开发行 17,628,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(H 股)(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)股票
所致。公司总股本由 99,891,387 股增加至 117,519,387 股,导致北京水木扬帆创
业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水木扬帆”)、北京水木长风股权投资中心
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水木长风”)、北京水木国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-南宁
水木愿景创业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水木愿景”)合计持有公司股
份数量不变,但持股比例由 5.64%被动稀释至 4.79%,不再是公司持股 5%以上
的股东。
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;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股 5%以上
非第一大股东,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。
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,截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
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
(一)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
名称 北京水木扬帆创业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
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7 层 C703L
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水木创信投资管理中心(普通合伙)
成立日期 2014-06-24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06405211C
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
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;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
创业投资业务;创业投资咨询业务;为创业企业提供创
业管理服务业务;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
理顾问机构。
经营期限 2014-06-24 至 无固定期限
名称 北京水木长风股权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
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综合楼 8 层 817 室
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水木创信投资管理中心(普通合伙)
成立日期 2015-05-08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39810782R
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
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、投资咨询;资产管理;企业管理;企业策
划、设计。
经营期限 2015-05-08 至 无固定期限
名称 北京水木国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-南宁水木愿景创业投
资中心(有限合伙)
注册地 南宁市高新区创新路 23 号 4 号楼 103 号,中关村信息谷
雨林空间(孵化器)7-6 工位
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水木创信投资管理中心(普通合伙)
成立日期 2017-09-28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MTG8RXE
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
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;创业投资咨询业务;投资管理,投资咨
询,受托资产管理
经营期限 2017-09-28 至 2024-09-26
注:水木扬帆、 水木长风、水木愿景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北京水木创信投资管理中
心(普通合伙),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。
(二)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
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核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
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》(证监许可[2022]2534 号)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
核准,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实施公开发行 17,628,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(H
股 )(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权 之 前 ) 股 票 。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99,891,387 股 增 加 至
(www.sse.com.cn)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
公司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(H 股)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
比例由 5.64%被动稀释至 4.79%,不再是公司持股 5%以上的股东。
本次权益变动前后,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具
体情况如下:
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
信息披露义 股份性 变动
持股数
务人名称 质 方式 持股比例 持股数(股) 持股比例
(股)
水木扬帆 2,620,100 2.62% 2,620,100 2.23%
人民币 被动
水木长风 1,700,710 1.70% 1,700,710 1.45%
普通股 稀释
水木愿景 1,313,305 1.31% 1,313,305 1.12%
合计 5,634,115 5.64% 5,634,115 4.79%
注:1、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, 所有数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 若出现总数
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(尾数差异) ,系四舍五入所致。
本次权益变动后, 持股比例以公司权益变动后总股本 117,519,387 股进行测算。
二、 所涉及后续事项
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至 5%以下。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
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。
影响。
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--权益变动报告书》等法律、法规
及规范性文件规定,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应当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,具体
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及公司指定
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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