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)
1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。
2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,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,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。
3、 组成计税价格=(材料成本+加工费)÷(1- 消费税税率) 应纳消费税税额=组成计税价格×消费税适用税率 应纳增值税税额=组成计税价格×增值税适用税率。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